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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1、辩护律师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2、辩护律师可以向其他证人或者单位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3、辩护律师在调查、收集案件材料时,可以录音、录像。
4、辩护律师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
八、出庭准备
1、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方式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2、律师对于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应制作目录并说明所要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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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法院变更开庭日期。
4、开庭前律师应向法庭了解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情况。如发现有未予通知或未通知到的情况,应及时与法庭协商解决。
5、律师应了解公诉人、法庭组成人员的情况,协助被告人确定有无申请回避的事由及是否提出回避的申请。律师发现案件审理违反公开审判规定的,应向法庭提出异议。
九、法庭调查
十、法庭辩论
1、控诉方发表控诉意见后,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
2、辩护律师可以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型的意见和理由。
3、辩护律师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的,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论证:
(1)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
(2)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3)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4)指控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5)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
4、辩护律师为被告人做有罪辩护的,应着重从以下方面论证:
(1)指控被告人的罪名不当,应认定为法定刑较轻的其他罪名;
(2)被告人有无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情节。
5、在法庭辩论和被告人的**陈述中,律师发现有新的或遗漏的事实、证据需要查证的,可以申请恢复法庭调查。
6、在法庭辩论中,辩护律师发现有程序违法情况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予以纠正。
十一、休庭后工作
1、休庭后,辩护律师应就当庭出示、宣读的证据及时与法庭办理交接手续。
2、休庭后,辩护律师应尽[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快整理书面辩护意见并及时提交法庭。
3、一审判决后,律师有权获得判决书。在上诉期间内,律师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