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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刑事案件的如何与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四、会见和通信

(一)、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无需经过批准,可以随时会见。

(二)、辩护律师可以与被告人进行通信,但内容应与本案有关。

(三)、律师会见被告人时,应注意了解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发现、核实、澄清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中的矛盾和疑点,并**了解以下情况:

1、被告人的身份及其收以起诉书的时间;

2、被告人是否承认起诉书所指控[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的罪名;

3、指控的事实、情节、动机、目的是否清楚、准确;

4、起诉书指控的从重情节是否存在;

5、被告人的辩解理由;

6、有无从轻、减轻、免予处罚的事实、情节和线索;

7、有无立功表现;

8、有无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

(四)、法律帮助

律师可以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五、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

(一)、律师认为在押的被告人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1、被告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

2、被告人患有严重**的; [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3、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4、法院对被告人采取的羁押措施已超过案件审理期限的;

5、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取保候审条件的。

(二)、在押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要求律师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承办律师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三)、律师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向有关机关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事实、理由及保证方式,并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通信地址及联系方法等。

(四)、律师为在押的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后,应当要求审判机关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对[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于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律师有权要求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并可以提出复议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首席律师:陈山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12306200410613422
电话:0459-8982183
手机:1330459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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