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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判阶段律师能够申请证人吗


**、申请证人到庭。

上面提到了关于举证的一些问题。对于证人问题,也一直是大问题,笔者曾经写过文章《证人出庭制度研究》,因为笔者一直认为**诉讼有着**奇怪的现象,也就是决定被告人的杀生与自由的刑事诉讼中,鲜见证人到庭。反而那些关于人身和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证人几乎从未缺席。所以,我们大家经常看到的英美电影和港台电影中辩护律师对证人的经典发问,恰恰反应辩护律师高超的技艺。但是,**的刑事庭审没有给辩护律师这样的机会,无论你水平再高,始终没有给你询问证人的机会,而且很多时候证人证言与本案的其他证据存在严重的矛盾,但就是因为该证据与被害人的陈述一致,该证言也就成为了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据。我经手这样一个奸杀少女案,**的证人就是村里的一个妇女,这个妇女在给**机关做笔录的时候,承认看到了作案的经过,但是当被告人家属去找这个妇女的时候,这个妇女就出具证明说没有看到,是**人员逼着要这样说的。一审判决死刑,上诉到高院之后,高院在核实证人时,证人说没有看到案发现场。二审改判无罪。但是在2008年被告人再次被抓获,仍旧是以前的证据材料,判定被告人死刑,省高院再次发还重审。后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降格处理,大名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上诉,被害人也不服,**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并且责成大名县**给被害人赔偿大概40万元。这个案件中的*为关键的就是这个证人,但是开庭这么多次,证人从来没有出庭,每次被告人与辩护人要与证人进行对质,但是始终没**会。

所以,证人对于案件走向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我办理一个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被抓之后,一直不认罪,称其被被害人打伤后晕倒,到底是谁将被害人打成重伤不清楚。并且有一个人专门去投案称其就是打伤被害人的凶手。但是,因为被害[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人指控凶手是被告人,并且还有两个证人也一直称看到了被告人捅伤了被害人。我作为辩护人,多次找到**和检察院,认为本案目前证据上有问题,并且有人主动自首,应该慎重才行。但是,**机关和检察院一致认为这是自首的人故意顶缸,虽然被告人不承认,但是两个证人足以认定该事实。但是,被告人一直称当时两个证人根本没有在家,不可能看到打架的现场。故该案虽在我一再坚持下,仍然被*速起诉到了法院,法官上来就说一定要赔偿对方,我的解释是:首先被害人有严重过错,这是个互殴的案件;其次被害人也是轻伤;再则本案证据上有严重的问题。但是要想说动那些从来不看卷的法官,简直是太难了。赔偿是不可能的,因为本来就不是被告人造成的,我记得庭审的时候要求自首的人也到庭作证了。但是,法院就是采纳了两个证人的证言,判决被告人五年有期徒刑。但是我一直要求证人到庭。事后,被告人觉得冤屈,但是已经对法律失去了信心,也没有上诉。转眼三年半过去了,被告人出狱了。出来时间不长就给我打了电话,说我辩护的没有错,现在两个证人一个主动赔偿了他一块宅基地,一个给了他几万元。因为这些证人承认自己当时说了假话。这个案件的错误结果,我们应该怪罪谁呢?不能一味地怪罪**,因为**没有在案发现场,只能在事后调查这个事实,但是这两个证人是如何让**发现的,这个就很难说了。[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我们也不能一味地怪罪法院,因为法律没有规定证人必须到庭作证,但是必须怪法院违法裁判。

证人因为其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所以证人证言也就成为了认定案件的依据,就是因为证人证言的重要,这些年来一直对证人出庭问题提出了很多意见。因为**接受双方的询问才能说明其证言的真伪,才能反映事实真相。为了改变以前证人普遍不到庭的现象,2013年生效的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该条规定直接说明了证人到庭的条件,即诉讼主体对证言有异议,且该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但是,这样的条件下,也不必然引起证人到庭,还需要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的,证人才应当到庭。究竟什么是人民法院认为必要呢?也没有明确的解释。笔者认为该条是对**院、**检、**部、****部、司法部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的一个吸收和修订,该规定15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证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出庭作证;依法通知不出庭作证证人的书面证言经质证无法确认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该证人证言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二)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出庭作证的。”按照该条规定,证人应当到庭时两种情况,**具备上述两[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者之一的,均应当出庭作证。但是刑事诉讼法在修改的时候却将证人出庭的情况归为一种,并且将是否出庭决定权交给了法院,如果法院认为证人出庭麻烦或者其他原因不让证人出庭,辩护人



首席律师:陈山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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