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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相同点是:犯罪主体都是**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是,两者又有如下区别:
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贪污罪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已主管、经营、经手的公共财物。
4、主观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受贿罪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贪污罪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什么叫受贿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工作人员包括当[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然的**工作人员,即在**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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