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黑龙江刑事辩护律师网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危害****罪危害公共**罪破坏经济秩序罪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我们知道集资诈骗罪跟诈骗罪都是用非法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违法行为,但是很多人不认真注意的话就容易把两者混淆,两者看似相同但是也有很多不同点。两者所受到的法律制裁也是不相同的。华律网小编现在就带您了解一下两者的区别。

一、区分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界限的必要性

根据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从法[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条我们可以看出,二者在构成要件方面存在相似之处,都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都使用了诈骗的方法,骗取的数额要达到较大的标准。并且,集资诈骗是从诈骗罪中分离出来,集资诈骗是诈骗的一种,二者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因此在实践中,面对错综复杂的案子,办案人员往往容易混淆二者之间的关系。例如,尹生华诈骗案,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为集资诈骗罪,但**经**人民法院的复核,其行为并不符合集资诈骗罪的特征,依法将其改判为诈骗罪。这种错误的造成就是因为办案人员混淆了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的区分界限所导致的。

二、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分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侵犯的对象不同。前罪侵犯的对象是某一特定人或单位的公私财物;而后罪侵犯的对象则是社会不特定公众或单位的资金。

(3)客观方面不同。前罪虽是公开进行诈骗活动但行为人一般在较小的范围内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进行;而后罪则是采用大张旗鼓、规模[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较大、公开的方式,有的甚*运用新闻媒体大造舆论,并以高回报、高利率为诱饵,以便让更多的公众或单位上当受骗。

(4)诈骗数额不同。前罪的数额一般都比后罪的数额小,从而两罪的起刑点有较大的差异,前罪的起刑点比后罪的起刑点低。

(5)犯罪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属于单一主体;而后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属于复杂主体。

有学者认为,“从上述可以看出,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是比较容易区分的”[3]然而笔者认为,从以上的表述和司法实践中*作实际来看,要明确区分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的界限还是比较难的。要不然,也不会在实践中出现诸多难以定性的案件。不可否认,以上关于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分是正确的,但关键是如何正确理解如上五点以及如何在实践中进行*作,以此来保证适用法律的正确性。另外,有人从犯罪人的角度、被害人的角度、诈[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骗方法三个方面来区分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4]依笔者看来这实质上是上述某些区别点的另一种说法,更便于在实践中*作而已。

三、正确理解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区别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区分两罪时要**分析,不能以点概面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在客体、对象、客观方面、诈骗数额、主体五个方面存在差别。在给案件定性时,不能因为客体或者客观方面,或其他几个方面符合诈骗罪的某些构成要件就定诈骗罪,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某些构成要件就定集资诈骗罪。因为犯罪构成要件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在定罪量刑时要予以**考察。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只要有其中一个方面不符合此罪的构成要件就不能定此罪。况且在诈骗案件中,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还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贷款诈骗罪等。诈骗罪、集资诈骗罪与这些犯罪之间都存在某种程序上的相似之处。如果我们司法工作人员依据某几个特征就简单地断定为诈骗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那就会导致法律适用的混乱和不公。例如,在犯罪客体方面,不一定同时侵犯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所有权的就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就同时侵犯了这两种客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诈骗罪也在某些犯罪构成要件方面存在相同之处,倘若司法工作人员不**分析案件,仅凭客体去断定为诈骗罪或集资诈骗罪,就很有可能定性错误。因此,司法工作人员在给案件定性时,要**分析,不以点概面,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就定诈骗罪,符合集资诈骗[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罪构成要件的就定集资诈骗罪,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就定其他罪。

(二)要明确两罪区分的关键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在适用时要优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因此,在区分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时要优先考虑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掌握两罪区分的关键之处。笔者认为,两罪区分的关键之处在于两罪行为方式的不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行为人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入错误,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将财物交出,使财物由被害人转移到实施诈骗行为的一方。在这过程中,行为人并不一定要以未来的收益来骗取被害人的相信,也不一定要面对不特定公众发出要约,甚*也不一定在口头上或者书面上承担返还利益的承诺责任。而集资诈骗罪则不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且数额较大。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诈骗方法的认定,这与诈骗罪的诈骗方法不同。根据1996年12月18日**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第三条的解释,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其中*关键的是以高回报率为诱饵,这是集资诈骗罪*突出的一个特征。另外,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5]这点由于司法解释比较明确,在实践中是很容易区分的。总之,要正确区分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必须深刻分析案例中的行为方式,抓住要点。



首席律师:陈山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12306200410613422
电话:0459-8982183
手机:13304590183
微信:13304590183
邮箱:13304590183@163.com
网址:www.13304590183.com

技术支持:黑龙江泰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ICP备案:黑ICP备1900183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