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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要满足什么条件


减刑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减刑的概念

减刑,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由人民法院依法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但是,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法律规定

第七十八条【减刑的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拒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的对象

减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管制、(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是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进行的,是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减刑制度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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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陈山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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