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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内容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的财经管理制度。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而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相互联系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权能,因此对所有权权能的侵犯也必然是对所有权的侵犯。

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这既包括**、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在国有企业、公司中,具有**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该企业、公司的财物,属于侵犯了公[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具有**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上述公司、企业的资金,也应属于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工作人员包括:在**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



首席律师:陈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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