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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刑罚体系,是指法院运用刑罚进行审判活动的法律依据,是刑法所规定的、供人民法院严格遵循适用的,并有相互联系的各个刑种按照一定的次序排列的**整体。
刑罚体系必须也只能是刑法明文加以规定的,包括刑罚的种类、幅度、适用根据以及刑罚的方式,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规定刑罚体系。
关于刑罚体系,可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进行分类。从刑罚名目来划分,可以划分为主刑[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和附加刑。前者是指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而后者则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从受刑人被剥夺的利益性质来说,刑罚又可分为自由刑、生*刑、财产刑、资格刑等。自由刑包括管制、拘役、徒刑、驱逐出境等;而生*刑包括死刑;财产刑包括没收财产、罚金;资格刑包括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