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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犯撤销缓刑并收监执行的情形


核心内容:如果再缓刑之后,撤销了缓刑,那么是否可以进行并收监的一个执行问题呢?主要的法规是如何规定关于缓刑的问题的呢?下文将会结合案例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应当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或者*****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及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到,接受监督管理。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将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典型案例:

2007年9月30日,蕲春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判决,以被告人李某犯抢劫罪[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原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后,李某被法院交付**机关执行。为方便监管,当年10月初,蕲春县**局将李某交付其户籍所在的刘河派出所执行监管。

可不知何故,自2008年4月开始,李某一直不按规定到刘河派出所报到,该所虽多方组织寻找,但一直不知其去向。

鉴于李某被判缓刑后,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到并接受监管,且脱管一年以上,其行为已严重违犯了**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该县**局书面向原判人民法院建议撤销对李某的缓刑。

2008年11月18日,蕲春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罪犯李某在被宣告缓刑后,脱管时间长达一年以上,其行为严重违法,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机关的建议应予采纳。

接到法院裁决后,该县**机关迅速采取侦查手段,很快锁定李某去向,并将其擒获。李某已被**机关送往看守所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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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缓刑的后果

■ 6种情况不适用缓刑



首席律师:陈山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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