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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的“七要七不要”


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帮助犯罪嫌疑人实现重罪变更为轻罪、数罪变更为一罪、主犯变更为从犯,《起诉书》、《量刑意见书》等法律文书显示出具有自首、立功、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的从轻、减轻等情节,变更强制措施、退回补充侦查、不起诉等,这些一系列的成就,谁又能否认它们是属于律师的有效辩护呢?

因此,刑辩律师要**限度地打破审查起诉阶段的封闭性,保证那些权益可能受裁判结论影响的犯罪嫌疑人能得到公正的对待,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这种公正对待的核心其实是使他们作为人的人格尊严和内在价值得到尽可能**的尊重。

审查起诉阶段的“七要七不要”

**,要勤奋,不要懒惰。在审查起诉阶段,作为辩护律师的我们,在办案态度上一定要勤奋,不要懒惰,因为勤能补拙,因为天道酬勤。采取积极的辩护方式,形成辩方的证据、材料和逻辑。

第二,要敢于质疑,不要思[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维固化。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要敢于怀疑一切,敢于质疑一切;不要让思维定式束缚我们的独立思考和判断,切忌想当然办案。

第三,要走现场,不要走过程。在审查起诉阶段,刑辩律师对有的案件要走现场,而不要走过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辩护律师尽可能的走入现场,发现案发现场的蛛丝马迹、疑点,而案件的真相、转机、辩点乃*突破点也许就在其中。要相信,证据是会说话的。作为刑辩律师,如果能站在一定的高度,换一个更为宽阔的视角,用一颗更开阔的法律之心去看待证据,聆听证据,你会听到证据在和你说话的,它会向你诉说着不可能的重现。

第四,要敢于破而后立,不要墨守成规。刑事诉讼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刑辩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要敢于先破而后立,敢于在辩护战略上大胆设想,敢于在辩护战术上小心求证,而不要墨守成规。

第五,要标准化、精细化辩护,[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刑事辩护事务所网:www.dqxingshi.com及www.13904596183.com或www.陈山刑事.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不要粗放式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刑辩律师要实现标准化、精细化辩护,总结、归纳办案经验,形成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和规律,实现各类法律意见书的规范撰写,注重辩护的精细化。

第六,要与时俱进,不要固步自封。在审查起诉阶段,刑辩律师要与时俱进,善于将**的科技成果转化为我们的武器和战斗力,比如使用诉讼可视化技术、思维导图、大数据、三维动画、图表等有形载体及工具,使案发现场或案件过程得以**限度的逼真在现,赋予证据以新的生*力,构建我们辩方的法律事实。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可视化工具,进一步提高律师可视化表图、思维导图等诉讼可视化工具的制作技能,使其更具有逻辑化、视觉化,成为自己办理业务的好帮手。不要固步自封,成为新技术的门外汉。



首席律师:陈山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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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20041061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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